“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研发的

‘新能源动力液’

可替代92号、95号汽油

价格只要一半!”

听起来是不是很诱人?

近期

“新能源动力液”产品

再次在各社交媒体大量推广

推广者宣称

可替代92号、95号车用汽油

价格仅需一半

而且安全环保除积炭

放在车上可随用随加

但经过调查后却发现

此事并不简单

在广西

8月7日,广西防城港市东兴市应急、商务部门查处一伪新能源油品窝点,现场查扣“新能源动力液”4箱;8月9日,广西贺州市昭平县经贸局牵头组织市场监管、应急等单位打掉两个地下加油窝点,查扣小型加油机2台,非法成品油6吨;8月12日,广西贵港市应急部门在港南区八塘镇某村民房屋查处一非法成品油经营点,现场查封疑似柴油约3吨。今年以来,广西已先后查处黑油站(黑窝点)252个,查扣非标油1200余吨。

广西消委会、广西成品油行业协会表示,对外标称“新能源动力液”“环保动力液”等品名的汽油类新能源油品,以及标称“环保矿物质油”“液蜡醇醚燃料”等品名的柴油类新能源油品,并不是汽油、柴油,而是属于危险化学品,经营者打着新能源的名义,宣称可以降低尾气、油耗,提升动力,实际上,这些油品并不具有商家宣称的作用和效果。监管部门检验发现上述非标油的甲醇、氧含量、胶质含量等项目不合格,车主长期使用此类油品会导致发动机抖动、怠速不稳定及发动机故障灯报警等异常车况。

在江苏

3月11日,江苏省淮安市应急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清江浦辖区内有人售卖“新能源动力液”。市应急管理局当即会同清江浦区应急管理局对举报事项开展核查,对“新能源动力液”采取扣押取样、妥善储存。3月18日,南京理工大学化学材料测试中心出具了检验报告,鉴定该“新能源动力液”样品闭环闪点值低于0℃,属于危险化学品。且鉴于当事人存在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违法行为,清江浦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该当事人作出没收查封扣押的物品和违法所得5000元、处146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4月3日,媒体在江苏省泰州市发现一处新能源动力液代理机构,号称其产品直接可以代替汽油,对发动机有好处。实际上,其主要成分是润滑剂、甲醇、甲醛等,经专业检测机构检测后,发现含氧化合物和甲醇含量超标,不符合GB17930-2016国六的95号汽油标准,且该产品的闭杯闪点小于23度,根据国家标准归类为3类易燃液体,属于危险化学品。

5月1日,在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一家工业园内的发现一处仓库存放有大量新能源动力液。5月7日,南京市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和公安部门联合行动,对其进行调查、取样检测,对相关产品和物资进行查扣,并将就这家公司的营销行为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在广东

5月,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广东省佛山市应急管理部门核查,发现某新能源科技公司涉嫌违规推广销售“新能源动力液”。佛山市应急管理部门表示,将加强对本辖区相似经营场所的排查整治,抽检、查验类似“新能源动力液”产品,依法依规查处非法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违法行为。

5月28日,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公安分局联合区应急管理局等单位在新圩镇一门店发现有“绿环净”新能源动力液43箱共840升及销售票据一批,且该门店储存危险化学品未采取有效安全措施。通过第三方机构出具《安全评估报告》,对该场所储存危险化学品存在“具有可能发生火灾爆炸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进行了认定,惠阳区应急管理局依法进行立案查处。公安机关已对该案进行立案调查,当事人于5月29日依法被刑事拘留。

在云南

6月份以来,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应急管理局通过2个月的调查,查处两起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经营危险化学品案。龙陵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分别在龙江乡、腊勐镇现场查获违规销售新能源动力液64桶,640L,经检验鉴定该新能源动力液为危险化学品。7月31日,龙陵县公安局正式受理该案,决定以危险作业罪立案侦查。

相关部门检测显示

“新能源动力液”产品的闭杯闪点

小于23摄氏度

根据国家标准归类为3类易燃液体

属于危险化学品

↓↓↓

专家表示:

这种含氧化合物和甲醇含量

明显高于车用汽油的燃料

不建议用在普通汽车上

因为

氧化合物和甲醇含量超标

会减少发动机活塞的寿命

对油泵、油表传感器破坏较大

同时导致供油不足、不好启动

以及损坏其他零件

近年来

新能源快速发展

新能源技术的应用带动了相关产业的兴起

但也有生产经营单位

打着新能源的幌子

将劣质、高危燃料包装成高科技产品

并以低价吸引消费者

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公共安全

造成严重威胁

最后

小石头再次提醒车主朋友

为了省钱

使用其他产品代替油品

不仅损坏车辆

还可能带来危险!

正如网友所说

加油省的钱还不够修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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