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刘志远 每经编辑 杨夏
阀门老化泄漏导致超标排放污染物,国药现代(600420.SH,股价11.91元,市值159.73亿元)控股公司被罚约30万元;未按规定自测以及废水超标排放,创业环保(600874.SH,股价5.47元,市值85.9亿元)控股公司合计收到22万元罚单⋯⋯
2024年9月第四周,哪些上市公司的环境保护与信披责任亮起了红灯?且看A股绿色周报第178期。
每日经济新闻联合环保领域知名NGO公众环境研究中心(IPE),自2020年9月起,基于31个省市区、337个地级市政府发布的环境质量、环境排放和污染源监管记录等权威数据来源,每周收集剖析中国数千家上市公司及其旗下数万家公司(包括分公司、参股公司和控股公司)的环境信息数据,发布“A股绿色周报”,旨在借助环境数据库及专业解析、传播能力,让资本市场的上市公司经营活动中的环境信息更加阳光透明。
根据9月第四周收集到的数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发现,共有20家上市公司在近期暴露了环境风险。
在企业管理能力、财务状况、行业竞争等因素之外,环境风险日渐成为上市公司重要的经营风险之一。环境风险关乎企业发展,也关乎企业形象。
环境风险榜涉及上市公司分布情况(9月第四周)
本期数据显示,生态环境领域违法违规等风险信息共关联到20家上市公司。其中,14家属于国资控制的企业。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梳理发现,20家上市公司背后有209.66万户的股东,投资标的登上环境风险榜,可能使他们面临投资风险。
值得注意的是,国药现代控股公司江苏威奇达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威奇达)因阀门老化泄漏导致超标排放废气,被南通市生态环境局罚款约30万元。
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官网披露文号为“通04环罚﹝2024﹞59号”的处罚书显示,“(江苏威奇达)超过许可排放浓度排放污染物后自行停产检修,发现是由于二级活性炭纤维吸脱附装置切换阀门老化出现泄漏导致处理效果不佳”。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项,江苏威奇达被南通市生态环境局罚款30.1374万元。
此外,8月30日,江苏威奇达通过了学法减罚线上考试,考试成绩为78分。同时按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履行了生态赔偿金2.0705万元。
9月25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通过国药现代公开电子信箱发送采访函。9月26日,记者致电国药现代,接线人员表示,将会查看采访函,并去了解该处罚的相关情况。截至发稿时,记者未获进一步回应。
此外,信用中国收录文号为“昆生环罚﹝2024﹞1-39号”的处罚书显示,多氟多(002407.SZ,股价11.38元,市值135.47亿元)控股公司云南氟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磷肥副产氟硅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三期氟硅酸制无水氢氟酸联产白炭黑项目,于2023年8月1日开始调试生产,除2023年12月和2024年4月处于停产状态,其他时间均在生产,该项目截至现场检查时仍未完成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存在未通过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即投入生产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该公司被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罚款29.1万元。
9月25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通过多氟多公开电子信箱发送采访函。9月26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致电多氟多,接线人员表示,将会去查看采访函。
本期数据显示,20家上市公司中共有11家上市公司关联企业因水污染或者固废污染收到环境处罚罚单,背后牵扯118.41万户股东。
本期,创业环保控股公司宝应创业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创业水务)收到2张罚单。信用中国收录文号为“扬环01罚字﹝2024﹞85号”的处罚书显示:“该单位废水总排口超过排放浓度80%。”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创业水务被扬州市宝应生态环境局罚款20万元,并责令改正。
同时,文号为“扬环01罚字﹝2024﹞86号”的处罚书显示,该公司2024年以来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制定监测方案并开展自行监测。创业水务被扬州市宝应生态环境局罚款2万元,并责令改正。
9月25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通过创业环保公开电子信箱发送采访函。9月26日,记者致电创业环保,接线人员表示,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进行披露。上述处罚具体情况还需要去了解,同时也将去查看采访函。
此外,银川市生态环境局官网披露文号为“银环罚﹝2024﹞025号”的处罚书显示,由一上市公司参股的宁夏中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晶新材料)因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废油及盛装废油的桶,危废类别:HW08)提供和委托给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收集、贮存、处置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二款,中晶新材料被银川市生态环境局罚款60万元。
近年来,随着ESG(环境、社会责任及管治)投资理念逐步升温,投资者越来越注重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上市公司财务投资和战略投资的环境责任也应受到重视,因此直接或间接参股企业环境数据被纳入A股绿色报告项目数据库。
需要说明的是,环境信息数据的公开均有赖于环境监管信息公开水平的不断提升。从2008年《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到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章专章确立“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信息公开从制度建设上得到保障。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获取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的权利。各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依法公开环境信息、完善公众参与程序,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提供便利。
公众环境研究中心(IPE)及自然资源保护协会(NRDC)编写的《2018—2019年度120城市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指数(PITI)报告》也指出,环境信息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逐渐成为政府和社会公认的原则。
如对本项目环境数据存在疑问,或需就榜单涉及环境问题进行沟通反馈,请联系蔚蓝地图。
(实习生范备齐、刘栩彤和简瑀谦对本文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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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韦子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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